申請商標更正申請材料
注冊商標更正申請書。
1、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變更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委托書。
3、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簽名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申請文件如為外國文字,需附中文譯本。對變更后變更完成的注冊人名義、地址的更正,應同時交回《變更證明》原件呼和浩特商標注冊。
4、完成轉讓的受讓人,如登記人名義、地址已更正,應同時交回《轉讓證明》原件。
/5、條錯誤信息更正導致《商標注冊證》變更的,應當同時提交原《商標注冊證》。
第二,具體要求。
申請人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表,不得擅自更改申請表的格式。申請表應打印或打印。
二、申請人姓名,申請人章戳(簽名)處之章戳(簽名)應與其身分證明文件上之姓名相符。如果申請者是自然人,應在姓名后面填寫身份證明號碼。
第三,申請人的地址應當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命名。申請者應按身份證上所列地址填寫,身份證上所列地址不含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應加上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者是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第四,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填寫代理機構名稱,并由代理人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名”處簽名,并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五)一份申請書填寫一個商標申請號(注冊號)的一項更正申請事項,并在申請書的“更正事項”一欄中說明申請更正的事項;同一申請人如果同時提交多項內容相同的更正申請,呼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則只需在一份更正申請中提交一份更正證明文件,而其他更正申請的更正證明文件所處的更正申請的商標申請號/注冊號必須在申請書顯著位置。
辦理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變更的,應填寫該商標的所有類別。
更正內容不涉及商標申請文件的實質內容或商標注冊文件的內容。變更事項應注明申請變更的內容和項目。
八、如需重發證書文件,應選擇“是”,并附上有誤的商標注冊證或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等文件原件。
共同商標申請更正商標/注冊事宜,須由共同商標代理人提出申請。
第十條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名)》上加蓋公章。申請者是自然人的,應在此簽名。所有印鑒或簽名均應完整清楚。